各班级:
根据《6776永利集团员工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第十七条和《6776永利集团员工公寓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十四条等规定,违反公司员工公寓管理规定,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分。
李XX,女,现就读于6776永利集团工业设计222班,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在2025年12月16日和2026年3月17日在其所在寝室发现其私拉电线。
陈X,男,现就读于6776永利集团建筑学231班,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在2025年10月15日和2026年3月18日发现其桌上有酒瓶。
期间公司对其进行劝告和批评教育,但仍不改正,已累计出现2次,上述行为违反公司员工住宿管理规定,鉴于其主动承认错误并如实陈述错误事实,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决定给予院内通报批评。
6776永利集团
2026年3月27日